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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同志: 你好,我司是向海关注册外商投资进料对口企业。我司现导入一个新产品,新客户。存在一个问题:该产品50%料件属于客户提供,50%料件由我司购买。故对于客户提供材料我司应选择什么贸易方式申报?单价如何申报?以上盼请指导,谢谢!

您好!50%料件是属于客户提供的,按来料加工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就可以了。单价是报成品的价格(包括物料的价格和工缴费)。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9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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