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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司有一已报关但未核销和退税的核销单和报关单整套单据都遗失,现在想请问一下,是不是把核销单号告诉你们就可以挂失了?挂失后就可以核销和退税吗?

您好!已用于报关出口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单遗失,出口单位应当凭核销单以外的其他核销凭证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及补办申请。外汇局将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核销凭证无误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对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进行挂失处理,并在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其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挂失后就能办理核销,核销办理完就能退税。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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