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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原出口货物部分退运回来,退运的港口与原出口的港口不一样的,可以吗?如需要退款或者换货的话,办理时分别有什么区别?如是台州这边的,可以打什么电话可以咨询下?谢谢!

您好!关于退运的港口和原出口的港不一致的问题,建议企业以现场海关办事为准(因为法规没有明确指出)。如果涉及到货物出口,等货物进口后企业才能办理退汇(且该批货物是不再出口了),需要携带进口关单、情况说明、退汇协议、国税局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银行境外汇款申请等到外管申请冲减证明办理后,到银行办理退汇。换货的话即不涉及退汇,故企业按照退运进口方式,然后再以同样的成品申请退运出口,向海关提供以下资料:1.退运申请报告,需详细说明货物退运的原因;2.出口地海关出具的原出口货物已实际离境的证明;3.如海关已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未办理出口退税的证明或《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4.退运协议等资料。若是台州企业可以咨询当地海关0576-88686000和外管,或拨打114查询当地海关和外管的电话也可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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