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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一张核销单盖错章了,如何作废?2、还有两张是很久以前的,查询状态为未用,找不到了,如何处理?]两者的操作方法是不是一样?

您好!1、核销单发生全额退关、填错等情况的,出口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核销单注销手续。但需要保证电子口岸的该核销单的状态为:未用或者退关。携带该电子口岸截图和相应的核销单到外管局办理注销。2、未用于报关出口的空白核销单遗失后,出口单位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如因未及时挂失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违规行为的,责任由企业自负。按您的描述,建议企业向当地外汇局咨询。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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