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统一操作规程的通知:对于保税区企业的进口付汇,保税区内经办行应凭保税区企业提供的保税区海关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及其他真实性商业单证办理对境外付汇。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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