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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在5月份的时候以进料加工形式出口的货物在6月份的时候由于货物本身的问题以"成品退换"进境,不是"成品退运",本应以成品退换的形式再出口的,但由于某种原因此批货物不再出口,这票货物没有收汇,而且在中国电子口岸的出口收汇系统上,核销单不是退关状态而是已用状态,我该如何操作?麻烦老师针对我们这个问题进行相应的指点,谢谢~

您好!企业出口的成品退运进境,企业不收汇,企业可以持原出口报关单、核销单、出口退运进口关单,其他外管局需要的资料,到外管局窗口办理抵扣核销。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5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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