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你好,我这有一笔合同,客人很快就付了2万的预付款,当时我平台上做合同登记,并在“预收货款总金额”这栏填了2万,接着做了这2万的提款登记。 现在客人又付了这笔合同的另一笔2万的定金,这样一来实际预收货款总金额就成了4万,现在我想做这第二笔2万的提款登记,但是不知道怎么操作,请问(1)我可以直接做提款登记吗(用上次的合同登记序列号)?(2)还是对登记的合同做个修改,将“预收货款总金额”这栏修改为4万呀?谢谢。

您好!建议企业修改合同登记的金额,将预收款总金额设为4万,然后追加一笔提款登记。企业如此操作,需要保证企业预收款额度足够,外管局对企业预收款的额度是有控制的,如果预收款额度不足,即使登记了,银行也是不允许全额结汇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4094.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