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我有1个做信用证的客户,合同是3月1日签订的,货物是4月11号发的,但是今天(7月6号)才收到客户的付款.请问我外汇局网上备案和提款登记该怎么写?????? 日期怎么登记??另外现在在电子口岸可以直接结汇(预收货款和一般贸易),但是如果在外汇局网站办理提款登记,那个流水号从哪里查???? 原来都是银行报给我们的,比方:3310820000201 090303N055,现在怎么得到这个号码.............谢谢!!!!!!!!!!!
您好!您的货款是在货物出口后90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属于正常收汇,所以企业只要携带收汇说明和IC卡在一般贸易额度下结汇即可,不需要再做提款登记,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是针对预收货款而言。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3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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