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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3月26,3月31日出口的货物,已经在4月份核销,4月23日也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中报送了这些数据,但是国税局一直没有收到信息,让我做单据不齐。到6月份还是没有收到信息。我想请问两个问题:1、我应如何处理?2、这种情况会不会转内销征税?谢谢!

您好!1、首先企业需在货物出口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不能按期办理的,企业需要向国税局申请出口退税延期,针对您的情况,建议和国税局申请出口退税延期;2、如果逾期不申请出口退税,且没办理延期的,会变为内销征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2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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