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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出口货物什么时候做销售确认收入呢?在出口退税网里面操作预审报的时间又是怎么规定的呢?目前我司3月27号出口的第一票货物,就在这个月是退税的最后期限,但是我司正在办税务所迁址,不能领销售发票,如果我这个月在网上做了预审报,下个月再正式审报,是不是这样操作我司就能正常退税了?

您好!1、出口货物可根据开具发票时间或收取货款时间确认收取,具体根据企业情况确定。2、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并按会计制度规定作销售帐后,先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在进行退税申报。出口退税预审申报时间因地域性会有所不同,浙江退税申报期为每月15日前,每月1-20日主管退税机关受理出口企业出口退税预申报。3、企业如能在退税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报并通过税务预申报审核,则不会影响正常退税。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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