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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于2008年8月注册在萧山的中外合资公司,主要业务以出口为主。我现在在贵网的“政务咨询”上了解到,中外合资公司需要在工商注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在外管局申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我们已经在当地外管局用IC卡进行了登记,但我们至今并收到“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我们应该怎么办啊?我们公司会受到处罚吗?我们已经进行了出口业务,也已在外管局进行了相关的手续。谢谢!

您好!为了便利企业、银行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提高外汇管理水平和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有关通知,自2008年5月1日起启用IC卡外汇登记证,各外汇指定银行须凭IC卡外汇登记证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业务,即原有的纸质外汇登记证将统一更换为IC卡外汇登记证。因贵司是08年8月注册的企业,所以使用的是IC卡。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0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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