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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08年12月02日出口一票货物到达意大利,因我公司单证员操作失误导致报关金额比原金额少报46422.09美元.现该笔货物已收汇,需要更改报关单.该票货物的出口口岸为上海洋山海关.我司货代说更改报关单需要我司提供企业收汇水单上和银行涉外收入申报单上盖有外汇管理局章,但是我司已咨询过外汇管理局,只有在核销完毕后,才能在水汇水单上盖章.烦请海关老师帮助我司,更改报关单金额需要哪些资料.有没有相关文件.谢谢!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申请修改报关单需要递交: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 2、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3、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4、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详细流程您可以参照以下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tabid/399/ctl/InfoDetail/InfoID/156188/mid/60432/Default.aspx?ContainerSrc=[G]Containers%2f_default%2fNo+Container。由于您的报关单金额涉及到金额,所以可能需要您提供收汇水单等银行资料,但是如果需要外管局出具加盖章的水单证明,是需要核销后才能盖章的,所以您需要和申报地海关说明下情况。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0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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