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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加工货物复运进境的审价征税原则是什么?

提问:
出境加工货物复运进境的审价征税原则是什么?
回答:
您好!出境加工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有关规定,以境外加工费、料件费、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等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出境加工货物超过退运期限或账册核销周期再复运进境的,企业应按一般贸易管理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审价征税

http://www.cpa.js.cn/ask/99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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