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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2017年12月份收到一笔预收款,在监测平台上进行预收货款申报,预计出口日期填写2018-01-31,但现在实际出口日期为2018-2-14,是不是需要去外

提问:
我司2017年12月份收到一笔预收款,在监测平台上进行预收货款申报,预计出口日期填写2018-01-31,但现在实际出口日期为2018-2-14,是不是需要去外管局当地调整,如需调整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回答:
您好!前往当地外管局做现场调整所需资料如下:1、情况说明(说明修改或删除的原因,修改的具体内容等);2、证明企业数据真实性的文件。3、外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实际出口日期晚于预收货款的出口日期

http://www.cpa.js.cn/ask/96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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