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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有一台不作价设备四月份五年监管期就到了,设备想要留存企业继续使用,请问我该向海关提供那些单证申请解除监管呢?百忙之中打扰还请见谅

提问:
老师,您好!我司有一台不作价设备四月份五年监管期就到了,设备想要留存企业继续使用,请问我该向海关提供那些单证申请解除监管呢?百忙之中打扰还请见谅
回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外经贸部、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解除海关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署法发[2001]420号)第三条规定: “监管期限已满的“不作价设备”应退运出境,因特殊情况不退运出境的,按以下规定办理解除监管手续:(一)企业不退运出境并向海关申请放弃的“不作价设备”,海关可直接为企业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对放弃的“不作价设备”作出处理;(二)不退运出境并留在境内继续使用的“不作价设备”,企业需提出申请,由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机构办理进口审批手续,海关凭批件为其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并免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具体请咨询主管海关。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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