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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二条,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同意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由此,想了解检验检疫局进口预包装食品、非食品动植物产品

提问:
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二条,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同意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由此,想了解检验检疫局进口预包装食品、非食品动植物产品、活动物的“检测时限”和“出证时限”?
回答:
您好!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规定,检务部门签发证单,出境应在收到证稿后两个工作日、入境应在收到证稿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具体商品的检验期限,建议咨询涉及商品的业务主管部门。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检验检疫时限

http://www.cpa.js.cn/ask/95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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