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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于3月27日进行合同登记并提款,为什么至4月2日那预收可收汇余额还不增加?不是说3天内吗?

提问:
请问我于3月27日进行合同登记并提款,为什么至4月2日那预收可收汇余额还不增加?不是说3天内吗?
回答:
您好!收到预收货款后,企业应进行提款登记。提款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预收货款项下可收汇额信息将传送到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企业和银行按《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等规定,进行联网核查后,即可从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中结汇或划出外汇。由于核查系统并未在江苏电子口岸,如企业在3月27日进行了合同登记并提款,但至今IC卡预收款额度尚未增加,建议企业联系外管局说明情况。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收汇

http://www.cpa.js.cn/ask/95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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