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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开外汇账户,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已经办理好,还需要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名录备案登记,请问需要带些什么资料?江宁区的企业是否需要去江宁区的外汇管理局办理?具

提问:
企业需要开外汇账户,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已经办理好,还需要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名录备案登记,请问需要带些什么资料?江宁区的企业是否需要去江宁区的外汇管理局办理?具体地址在哪里?
回答:
您好!1、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三)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2、江宁区企业需前往江宁区当地的外汇管理局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江宁支局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临平九曲营路21号,联系电话:0571-86227882,企业可拨打咨询。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企业开外汇账户需要办理名录备案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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