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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关稽查条例完善了稽查职责权限。根据新海关稽查条例,海关稽查可以行使哪些具体职权?

提问:
新海关稽查条例完善了稽查职责权限。根据新海关稽查条例,海关稽查可以行使哪些具体职权?
回答:
您好!海关稽查条例的修订较好地实现了与《海关法》、《行政强制法》等上位法的衔接,明确了海关稽查的定位,厘清了稽查职权的边界。根据新海关稽查条例的规定,海关实施稽查时,可以行使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询问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查封、扣押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查封、扣押有关进出口货物等职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海关稽查条例

http://www.cpa.js.cn/ask/95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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