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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代理申报的一批过境货物因一些贸易纠纷无法及时办理出境手续,现已被海关以超期未办理手续为由提取变卖。我司受货主委托准备取回变卖后的价款,请问海关是否会从中扣除

提问:
我司代理申报的一批过境货物因一些贸易纠纷无法及时办理出境手续,现已被海关以超期未办理手续为由提取变卖。我司受货主委托准备取回变卖后的价款,请问海关是否会从中扣除一定费用?具体包括哪些?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的规定,过境货物超过规定的期限三个月,未运输出境的,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所得价款在优先拨付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一)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二)进口关税;(三)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四)滞报金。所得价款不足以支付同一顺序的相关费用的,按照比例支付。
提取变卖价款

http://www.cpa.js.cn/ask/94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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