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司是一家成立不久的新进出口企业,公司成立初期的部分会计资料不全,只有电子资料,请问海关稽查时我们可以提供这部分电子会计资料吗?

提问:
我司是一家成立不久的新进出口企业,公司成立初期的部分会计资料不全,只有电子资料,请问海关稽查时我们可以提供这部分电子会计资料吗?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国务院令第209号发布,第670号修改)第八条,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地记账、核算的,其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资料。
电子会计资料

http://www.cpa.js.cn/ask/94110.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