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新企业的经营项目符合备案类减免税的范围,请问初次减免税要如何才能享受?

提问:
新企业的经营项目符合备案类减免税的范围,请问初次减免税要如何才能享受?
回答: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第十四条规定,备案类减免税的实施可以按照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税收征管的原则,要求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在纳税申报表中附列或附送材料进行备案,也可以要求纳税人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备资料进行备案。单个减免税优惠政策有具体规定备案期要求的,以单个减免税文件为准。因此,享受备案类的减免可以先享受符合条件的减免税,在任何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报备资料,但纳税人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减免税政策

http://www.cpa.js.cn/ask/93814.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