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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经常从智利进口红酒, 我们委托的船运公司要一般经香港中转停靠,想了解一下在中智自贸协定下,进口货物视为“直接运输”,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提问:
我司是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经常从智利进口红酒, 我们委托的船运公司要一般经香港中转停靠,想了解一下在中智自贸协定下,进口货物视为“直接运输”,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回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24号) 第四条规定:原产于智利的进口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我国境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视为“直接运输”:①由于地理原因或者运输需要;②该货物在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时,未做除装卸和为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或者运输所必需处理以外的其他处理;③未进入该国家或者地区进行贸易或者消费。不论该货物是否换装运输工具,其进入所经过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停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你司在中智自贸协定下,进口货物视为“直接运输”,需要符合上述条件。
中智自贸协定

http://www.cpa.js.cn/ask/93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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