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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符合海关规定准备办理出境加工账册设立手续,请问办理时有哪些内容需要申报?

提问:
我司符合海关规定准备办理出境加工账册设立手续,请问办理时有哪些内容需要申报?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出境加工业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办理出境加工账册设立手续时,企业应如实申报进出口口岸、商品名称、商品编号、数量、规格型号、价格和原产地等;使用境外料件的,还应如实申报使用境外料件的数量、金额。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出境加工账册设立

http://www.cpa.js.cn/ask/92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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