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们公司以前是海关管理的高级认证企业,现在分立成了两个公司,请问分立后这两个公司都还可以适用以前的高级认证管理措施吗?

提问:
我们公司以前是海关管理的高级认证企业,现在分立成了两个公司,请问分立后这两个公司都还可以适用以前的高级认证管理措施吗?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一)企业发生存续分立,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承继分立前企业的主要权利义务的,适用海关对分立前企业的信用状况认定结果和管理措施,其余的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二)企业发生解散分立,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
高级认证管理

http://www.cpa.js.cn/ask/92832.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