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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原先评定的A类(或AA类)企业,根据海关总署225号令过渡为一般认证(或高级认证)企业后,还需再以书面形式向海关提交认证申请吗?

提问:
我公司是原先评定的A类(或AA类)企业,根据海关总署225号令过渡为一般认证(或高级认证)企业后,还需再以书面形式向海关提交认证申请吗?
回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1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97号令)适用AA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一般认证企业;适用B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一般信用企业;适用C类、D类管理的企业,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第225号令,以下简称《信用办法》)重新认定企业信用等级。
AA类企业如何过渡我高级认证企业

http://www.cpa.js.cn/ask/92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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