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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韩国进口货物使用协定税率,需提交的原产地证书有怎样的要求?

提问:
从韩国进口货物使用协定税率,需提交的原产地证书有怎样的要求?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简化中韩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提交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5号)规定:①对于申报适用《中韩自贸协定》协定税率的货物,海关不再要求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进口人”)在申报进口时提交原产地证书正本。海关认为有必要时,进口人应当补充提交相关原产地证书正本。②对于报关单预录入客户端提示不存在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情形,进口人应当按照海关总署令第22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原产地补充申报,申明适用协定税率,并可申请办理有关货物的担保放行手续。你司向海关提交的原产地证书需要符合上述要求。
协定税率

http://www.cpa.js.cn/ask/92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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