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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进口零配件时,申报要素中可以用零件号来代替型号吗?

提问:
申报进口零配件时,申报要素中可以用零件号来代替型号吗?
回答:
您好!根据海关《报关单商品规范申报要素审核标准》的要求,“规格型号”要素应同时申报货品的“规格”及“型号”。规格,主要表示货品大小尺寸,应申报完整,如块状、板状物申报“长宽厚”,卷状申报“宽幅、单层厚度、长度”,管状物申报“外径内径长度”等,原则上不能申报为无规格,不规则品应填报为“不规则形状”;型号,一般由一组文字或字母和数字以一定规律编号组成,反映货品性质等级等,如无型号,应据实申报,不应用其他数据代替。如果你的零件号,是反映零件性质等级的,可填报零件号;如果你的零件号,是为了便于分类、查找或其他用途,不可作为零件的型号申报。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进口零配件申报

http://www.cpa.js.cn/ask/92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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