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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加工贸易手册下的剩余料件想要转到另一合同下的加工厂是否可以操作?

提问:
我公司加工贸易手册下的剩余料件想要转到另一合同下的加工厂是否可以操作?
回答:
您好!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将剩余料件结转到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使用,限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厂、同样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凡具备条件的,海关按规定核定单耗后,准予企业办理该合同核销及其剩余料件结转手续。同一经营单位申请将剩余料件结转到另一加工厂的,应当经主管海关同意并缴纳相当于结转保税料件应缴税款金额的风险担保金;对已实行台帐实转的合同,台帐实转金额不低于结转保税料件应缴税款金额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免予缴纳风险担保金。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不同加工厂间剩余料件结转

http://www.cpa.js.cn/ask/92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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