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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老师你好,现我司有一票货物10.14上海出口,今日拿到预录单发现,因为我司制单人员制单失误将本公司所在地 昆山 申报为境内货源地,实际发票工厂所在地为 宿迁

提问:
海关老师你好,现我司有一票货物10.14上海出口,今日拿到预录单发现,因为我司制单人员制单失误将本公司所在地 昆山 申报为境内货源地,实际发票工厂所在地为 宿迁 ,可否向海关递交改单申请?现在报关行人员回复我司说是由于我司提供的原始单据失误所以无法更改。但是境内货源地失误影响我司退税,所以请海关老师帮忙解答,谢谢
回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0号第七条规定,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申报内容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当事人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和下列材料:(一)可以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证明文书;(二)详细情况说明;(三)其他证明材料。海关未发现报关人员存在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不予修改或者撤销的,海关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且说明理由。企业可根据上述规定,联系申报地海关沟通改单事宜。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境内货源地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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