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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从上海港进口货物,采用的是公式定价的方式,并且已经在上海海关备案过,现因通关时效和成本问题,我们想改从无锡港进口,请问是否需要重新向无锡海关备案?

提问:
我司从上海港进口货物,采用的是公式定价的方式,并且已经在上海海关备案过,现因通关时效和成本问题,我们想改从无锡港进口,请问是否需要重新向无锡海关备案?
回答:
您好!采用公式定价货物备案后,备案结果在全国海关互认,无需重复备案。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公式定价备案

http://www.cpa.js.cn/ask/92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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