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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已经向海关申请办理了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手续,现在想延期,想了解一下是否有时限规定?

提问:
我司已经向海关申请办理了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手续,现在想延期,想了解一下是否有时限规定?
回答: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9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需要延期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贷款期限届满前20日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贷款抵押的延期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主管海关签发准予延期通知,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延期通知》。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

http://www.cpa.js.cn/ask/92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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