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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做进料加工的企业,加工的成品工艺中有部分料件符合消耗性物料的情况,请问这部分物料是不是不可以和其他保税料件归并为一项申报?

提问:
我司是做进料加工的企业,加工的成品工艺中有部分料件符合消耗性物料的情况,请问这部分物料是不是不可以和其他保税料件归并为一项申报?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规范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消耗性物料管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7号)第六条规定:消耗性物料应当与其他保税料件分项申报,不得归并。
归并为一项申报

http://www.cpa.js.cn/ask/91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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