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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台胞证在大陆生活快一年了,有些东西用没了,于是托台湾家人买些化妆品邮寄回来,前两天收到邮局领取邮件通知,要付478RMB的税才可拿包裹,可是包裹内的物品才

提问:
本人持台胞证在大陆生活快一年了,有些东西用没了,于是托台湾家人买些化妆品邮寄回来,前两天收到邮局领取邮件通知,要付478RMB的税才可拿包裹,可是包裹内的物品才花三千多的台币买的,折合人民币也没超过800啊!就算超过了不也收超过部分吗?怎么会那么贵?是因为包裹内没放发票关系吗?要是补上发票能免税或减税吗?该有什么步骤? 还有个疑问,缴税不是海关通知,怎么一通通知电话都没有,而直接邮局缴税领包裹?现在包裹还待在邮局内!麻烦了~昨天发问过却没人回我!
回答:
您好! 关于征税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 第43号规定: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海关对进境邮递物品征收进口关税,如果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并不是说只要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就可以免征进口关税。进境物品中化妆品的进口税率为50%。 关于缴税通知问题: 目前,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与邮政局开展代征税业务。海关对邮件先进行X光机查验,对于已经清楚显示物品类别可以直接计算税款的,直接进行计算税款,打印税单,与邮局进行交接。海关将税单、告知书交给邮局。 经了解,邮政局不再电话询问收件人是否需要代办,邮局会将上述单据连同邮局收取的服务费用票据一起随同邮件投递。邮局在投递邮件时向收件人出示海关告知书,告知收件人如果对征收税款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可以拒绝签收邮件,邮件被退回海关,收件人到海关现场办理通关手续。 如仍有问题,可以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联系核实,也可以拨打青岛海关12360热线咨询。另,该业务咨询内容为我关第一次收到,您留言中提及“昨天发问过却没人回我!”请您进一步核实。
个人包裹缴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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