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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加工贸易企业,现需向主管海关申报后续补税,想了解这种监管方式申报时有无特殊要求?

提问:
我司是加工贸易企业,现需向主管海关申报后续补税,想了解这种监管方式申报时有无特殊要求?
回答:
您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后续补税(监管方式:9700)报关单项目的填报,一、涉及进出口货值变化的后续补税报关单,法定数量填报“0.1”、如有第二数量的也填报“0.1”,“备注”项目中标记“货值变化补税”,其他申报项目按规定填报;二、不涉及进出口货值变化的后续补税报关单,如归类变化等,“备注”项目中标记“其他补税”,其他项目仍按现有规定填报。
后续补税

http://www.cpa.js.cn/ask/91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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