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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使用原产地证书申请享受优惠税率,请问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报关单“随附单证栏”应如何填写?

提问:
我司使用原产地证书申请享受优惠税率,请问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报关单“随附单证栏”应如何填写?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1号)第一条一般填制要求的规定:可以使用原产地证书或者原产地声明申请享受优惠税率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有原产地声明模式”),应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在“随附单证编号栏”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C”(凭原产地证书申报)或“D”(凭原产地声明申报),以及“原产地证书编号(或者原产地声明序列号)”。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随附单证栏

http://www.cpa.js.cn/ask/91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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