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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请问办理委内加工业务是否需要单独设立账册,对货物存放有特别要求吗?

提问:
我司是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请问办理委内加工业务是否需要单独设立账册,对货物存放有特别要求吗?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委内加工业务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8号)规定:区域内企业开展委内加工业务,应设立委内加工专用电子账册(H账册)。委内加工货物应当与其他保税货物分开管理,分别存放。
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

http://www.cpa.js.cn/ask/91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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