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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内企业出口货物需要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吗?

提问:
保税区内企业出口货物需要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吗?
回答:
您好!根据汇发【2007】5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内企业向境外出口货物,在海关办理保税货物出境备案的,收汇后无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在海关办理非保税货物出口报关的,区内企业应当按照境内区外相关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出口收汇

http://www.cpa.js.cn/ask/91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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