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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开始,我公司以“进料非对口”贸易方式出口的海关数据,无法由海关总署系统传输到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导致我公司无法办理退税业务。而以“一般贸易”及“进料对

提问:
今年5月1日开始,我公司以“进料非对口”贸易方式出口的海关数据,无法由海关总署系统传输到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导致我公司无法办理退税业务。而以“一般贸易”及“进料对口”贸易方式出口的海关数据能正常传输。现我公司不知道要怎么处理,请求给予帮忙解答?谢谢!?
回答:
您好!报关单传输与贸易方式无关。你公司有部分报关单传输不正常,可在电子口岸查询该份报关单是否存在进行确认。如查询不到该报关单,应到报关单结关现场反映,要求进行数据补传送。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进料非对口”出口数据传输

http://www.cpa.js.cn/ask/90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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