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司用ATA单证册申报一批货物做出境参展,现在这批货物在展后回国运输途中被损坏而不能使用了,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提问:
我司用ATA单证册申报一批货物做出境参展,现在这批货物在展后回国运输途中被损坏而不能使用了,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九条,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经海关核实后可以视为该货物已经复运出境、进境。因不可抗力以外其他原因灭失或者受损的,应当按照货物进出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暂时进出境货物损坏

http://www.cpa.js.cn/ask/89854.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