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司进口的汽车零部件,经营单位本应该是吉利采购公司,但是由于报关行申报错误,将经营单位错误的申报为吉利研究院,货物已放行,现海关不同意修改经营

提问: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司进口的汽车零部件,经营单位本应该是吉利采购公司,但是由于报关行申报错误,将经营单位错误的申报为吉利研究院,货物已放行,现海关不同意修改经营单位,只同意修改收货单位,将收货单位修改为吉利采购公司,因合同是吉利采购公司对外签订,如这样修改报关单,以收货单位吉利采购公司支付外汇是否影响,非常感谢
回答:
您好!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国家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汇。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建议贵司的情况与主管外汇局做进一步核实。
关于进口货物对外支付外汇对报关单的要求

http://www.cpa.js.cn/ask/89703.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