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您好,听说海关要进行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试点,请问前期有哪些地区开展试点?

提问:
您好,听说海关要进行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试点,请问前期有哪些地区开展试点?
回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9号,试点海关如下:天津、沈阳、南京、南京、武汉、拱北、黄埔、重庆、成都海关。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地区

http://www.cpa.js.cn/ask/89552.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