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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在收购前公司被海关罚了一笔钱,现在合并后新公司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提问:
我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在收购前公司被海关罚了一笔钱,现在合并后新公司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6号发布,第218号修改)第十三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后,有合并、分立或者其他资产重组情形,海关以原法人、组织作为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且以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组织作为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新公司申请行政复议

http://www.cpa.js.cn/ask/88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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