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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到国外调试电气设备,随身携带了调试必备工具--继电保护测试仪(50cm*40cm*20cm,30KG),出上海海关 的时候,告知海关此试验仪是工作工具,回国

提问:
本人到国外调试电气设备,随身携带了调试必备工具--继电保护测试仪(50cm*40cm*20cm,30KG),出上海海关 的时候,告知海关此试验仪是工作工具,回国时还会带回,结果顺利过海关,但回国入关的时候,被海关扣住 ,说是按进口处理。该测试仪是国产的,都是汉字标示,一眼就能看出是国货,且公司能提供在国内购买的发 票和购买合同,按照道理,这些都能证明这不是走私进口,请问海关能接受这些材料吗?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允 许我们证明自身携带的物品不是走私的? 如果我的做法违反了物品暂时处境等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接受按规定的罚款,但我们不能接受“按进口处理” 这种说法,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或规定,可以让我们证明此物品并不是进口的?谢谢。
回答:
您好!如果能提供发票,证明是在国内购买,海关不应按进口处理。 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和当地海关联系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随身携带出国的仪器再带回国时被海关扣押,说是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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