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公司是一家南通的造船企业,跟北京的一家贸易公司合作,通过加工贸易的形式于2016年10月出口一艘船舶,现在通过北京的贸易公司在北京税务局办理未退税证明,北京税

提问:
我公司是一家南通的造船企业,跟北京的一家贸易公司合作,通过加工贸易的形式于2016年10月出口一艘船舶,现在通过北京的贸易公司在北京税务局办理未退税证明,北京税务局的人说进口报关单中有一份在青岛进口的报关单中没有盖海关的章,不予办理。后来我们在业务咨询网站上也发现有一个同样在青岛海关办理的报关单上没有盖章的,你们的回复是可以向当地海关申请办理盖章。现在我们拿着这个去向青岛海关申请盖章,得到的回复是不予盖章,请问现在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回答:
您好!通关无纸化已经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实施,适用通关无纸化的报关单海关放行以后不再签发加盖海关验讫章的纸质核销联。如果企业确实需要,请向申报地海关通关部门提出申请,由现场海关审定后确定。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进料加工联盖海关章

http://www.cpa.js.cn/ask/88092.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