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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在申报完加工贸易单耗后收到了海关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质疑通知书》,请问海关是依据什么规定通知的?我司接下来该怎么办?

提问:
我司在申报完加工贸易单耗后收到了海关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质疑通知书》,请问海关是依据什么规定通知的?我司接下来该怎么办?
回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55号第二十二条 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单耗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的,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质疑通知书》,将质疑理由书面告知加工贸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第二十三条 加工贸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收到《单耗质疑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加工贸易单耗

http://www.cpa.js.cn/ask/85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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