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司是一家集团公司,明年打算在出口加工区内设立一家分公司,请问区内企业可以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吗?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区内企业在确有需要时,可将有关模具、半成品等运往区外进行加工。经加工区主管海关关长批准,由接受委托的区外企业向加工区主管海关缴纳货物应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值保证金或保函后办理出区手续。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外发加工
http://www.cpa.js.cn/ask/84964.html
我司是一家集团公司,明年打算在出口加工区内设立一家分公司,请问区内企业可以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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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区内企业在确有需要时,可将有关模具、半成品等运往区外进行加工。经加工区主管海关关长批准,由接受委托的区外企业向加工区主管海关缴纳货物应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值保证金或保函后办理出区手续。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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