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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在暂准进口国/地区已经完税,但有关情况在ATA单证册内没有体现,这种情况下持证人是否还要再次缴纳进口各税?

提问:
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在暂准进口国/地区已经完税,但有关情况在ATA单证册内没有体现,这种情况下持证人是否还要再次缴纳进口各税?
回答:
您好!这要看持证人是否能够证明已经交纳了费用。这时要求持证人提供的完税证据(如报关单,税单,发票等)必须与ATA单证册有关联性,否则的话就只能再次交纳费用了。因此持证人在暂准进口国/地区海关办理完税手续时一定将ATA单证册同时附上,并要求海关在ATA单证册内对完税情况给予签注确认。
缴纳进口关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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