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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A类企业,合同付款日期超过90天还需要提交合同和办理债权登记吗?另外A类企业预计150天收汇,实际120天就收汇,已经做了贸易信贷报告的怎样处理?贸易信贷报

提问:
对于A类企业,合同付款日期超过90天还需要提交合同和办理债权登记吗?另外A类企业预计150天收汇,实际120天就收汇,已经做了贸易信贷报告的怎样处理?贸易信贷报告可以反复修改吗?
回答:
您好!一、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对于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日期等信息,一般不需要提交合同以及办理债权登记,若贵司情况特殊,具体建议企业与主管外汇局做进一步确认。二、当前日期在预计收付汇日期之前,可对于贸易信贷报告进行修改,但只可对“预计收付款日期”在当月及当月之后的报告信息进行修改,且调整后的日期不得早于当月1日,可以在规定日期内进行修改。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延期收汇

http://www.cpa.js.cn/ask/84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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