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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出口机器,法定单位是台,报关员报关的时候按箱数报关,这样对退税有无影响?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机器的零件与机器一起出口,零件都是按重量KG报关了,这样有无什么

提问:
我公司出口机器,法定单位是台,报关员报关的时候按箱数报关,这样对退税有无影响?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机器的零件与机器一起出口,零件都是按重量KG报关了,这样有无什么影响?零件里面有些是自制有些是外购,是否需要分开报关,否则全部视同内销
回答:
您好!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2013年5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除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以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如果贵司成交计量单位是箱,并且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也体现实际成交计量单位,则对退税无影响,否则会影响到出口退税。2、同样,若您所指零件的计量单位KG即体现在报关单上,也体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则不影响退税。3、正常情况下,零件通关时,按照其功能作用、规格型号、材质等诸多实际因素确定HS编码,对零件的构成件一般无需单独申报。因各地监管要求有所出入,企业可以与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构成零部件的部分外购件是否需要单独申报。
法定单位是台,报关员报关的时候按箱数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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